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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华蓥市畜牧业发展的调查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1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9
为加快畜牧产业发展步伐,切实把我市的畜牧业由传统的优势产业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2007年11月18日开始,笔者深入到华禹、红源、华蓥山种鸡等养殖场、禄市镇山门口、永兴镇鲤鱼、庆华镇邱家咀、古桥回龙等自然村、永泰等加工企业,与部分养殖生猪、家禽、兔的养殖大户进行了交流,就全市畜牧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一、畜牧业发展现状

  多年以来,我市畜牧业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这一历史机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资源为基础、科技为动力、农民增收为目的,抓基础、调结构、树示范、促发展,在“优质肉猪基地建设”、“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等一批畜牧项目的带动下,畜牧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市的畜牧产业获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已发展成为加快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大产业、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1、畜禽饲养和畜禽产量持续增长

  2007年,尽管受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的影响,但在畜牧市场出现近10年少有的好效益的情况下,全市畜禽饲养和畜禽产量继续持续增长。至11月,出栏肉猪35.6485万头,同比增长5.57 %;家禽421.66万只,同比增长9.67%;肉羊4.9221万只、肉牛4792头、肉兔14.8万只;肉类总产量34611.28吨、禽蛋产量4250吨、牛奶产量282 吨,同比分别增长4.73%、5.46 %、6.82 %。

  2、畜牧科技措施不断深入,科技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通过采取加强领导、科技扶持、技术培训、实施优惠政策、规模化及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动物疫病防治等措施,促进了农户的养畜意识和商品意识,实现了畜禽厩舍改造、配合饲料应用、青贮饲料、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实用畜牧科技的有序开展。为了进一步把畜牧科技全面有效地推广应用到畜牧生产全过程中,2007年,我局抽调了15名科技人员派驻到各乡镇(场)和188户规模养殖户,进行养殖技术指导,并制定了技术人员工作职责、任务、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

  3、畜牧养殖小区建设稳步推进,适度规模养畜发展迅速

  畜禽商品基地建设是我市畜牧业发展的重点和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基础。近几来,我市相继建立了华禹、红源、华蓥山种鸡养殖场,生猪合作社、禽业协会等猪、禽科技养畜综合区,畜牧商品基地的不断巩固提高,带动了全市养殖小区和规模养畜的发展。截止2007年11月,全市已有生猪、家禽养殖小区5个,在建的3个;全市适度规模户234户,其中猪存栏10头以上的161户,出栏肥猪100头以上至299头的80户、300头至499头的22户、500头至999头的8户、1000头以上的7户,饲养肉羊50头以上的15户,肉牛10头以上的5户,兔子100只以上的5户,蛋鸡3000只以上的18户,鸭1000只以上的25户,鹅200只以上的5户。

  4、项目建设引领,畜牧产业多元化投资格局正在初步形成

  全市上下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畜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来抓,以市内定点屠宰厂、永泰屠宰厂等屠宰、加工企业和全市近500余人的营销队伍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了畜牧业稳步发展,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也从其他经营领域转向发展畜牧经济,畜牧产业多元化的投资格局正在初步形成。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对发展畜牧产业的认识不到位

  近年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在农民增收中的地位的作用,切实把畜牧产业发展列入全市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但部分乡(镇)领导对发展畜牧业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经费难以保障,一定程度制约了畜牧产业的发展。

  2、畜牧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

  我市畜牧业生产一直是以生猪生产为主,养猪产业占整个畜牧业的比重达70%,而猪是高耗粮家畜,养猪生产对粮食生产的依赖性大,长期以来,我市人畜争粮矛盾突出,因无足够的饲料用粮,养猪饲养管理粗放,经济效益较差,有的养猪户甚至出现亏本现象,群众的养猪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改造提升养猪业,加快发展“节粮型”养猪业。

  3、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低,缺乏畜产品加工企业

  我市大部分农户饲养畜禽多为小而全,牛、羊、猪禽样样养,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户比较少,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低。目前,没有形成“一村一品,适度规模联合体经营”的格局。且缺少加工、销售畜产品的企业,产业链短,产、加、销脱节、养殖效益低,与现代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差距很大。

  4、投入不足,畜牧业生产整体水平低

  与把畜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要求相比较,各级财政对畜牧业的投入严重不足,畜牧产业基础设施薄弱,科技推广滞后,畜牧业生产整体水平很低。

  5、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难以适应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全县1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组中危房(无房)站就有6个,占总数的46.15%;村级防疫体系建设不健全,没有固定的村级防疫员,疫病防控工作“有头无脚”;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服务面广,工作任务繁重,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6、牲畜口蹄疫、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仍然是当前畜牧业发展的大敌

  受境外疫情的威胁,加之近年来畜禽商品交易频繁,防堵工作任务重,困难重重,严重影响我市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畜牧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领导。对本地的畜牧业发展,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基地建设和动物防疫工作列入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畜牧局长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年度考核目标,实行双线考核。各地要把发展畜牧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积极争取畜牧产业投入。

  一是做好项目规划和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畜牧业的投入;二是制定扩大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吸引外资、私营资本等民间资本参与开发畜牧产业;三是以奖代补,建立多渠道投入的激励机制;近几年对增养外种猪财政以奖代补的实践证明,这是在现时市场经济条件下,市政府行之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的办法:一方面发挥了政府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又是建立在市场主体自该运作的基础上的,没有强制命令,没有违反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有效地激活了民间资本、工商业资本投资畜牧业,引导了银行信贷、信用社贷款投资畜牧业,引导了外部客商投资畜牧业。我市应在这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等以奖代补力度,建立多渠道投入的激励机制,破解畜牧业发展资金的瓶颈制约。四是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畜牧业生产贷款担保机制和运作模式,鼓励和争取各类资本对畜牧业投入。

  (三)认真落实、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加大对养殖学会等民间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制定的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动作、带动农民、滚动发展”的思路,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建、扶持养殖专业协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加快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养殖学会等中介组织在牧业生产中的作用。通过实施政府扶持、信贷投入、招商引资等措施,培植1—2个加工销售畜产品的加工企业,扶持有一定规模,集养殖、贩运为一体的大户100户,在原料基地建设、良种繁育、防疫设施、技术培训、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带动养殖农户发展畜牧业生产,促进畜牧产业化进程。

  (四)建立健全“良种、防疫、服务、信息、质量”体系,积极推进畜牧科技进步

  1、实施“良种工程”,加速畜禽良种化进程。有计划地引进优良种公猪,切实抓好生猪品种改良,完善市人工授精网点建设,依托市统精站建立二级种母猪扩繁场,逐步实现基础母猪群良种化,使我市生猪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加快牛、羊改良步伐,尽早建成牛羊品种改良站。

  2、加大草料开发力度。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土地石漠化治理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加大草山草场的建设力度,使我市人工草地面积达5万亩以上,同时,大力推广玉米、小麦、水稻等农作物秸杆开发力度,引进先进草料加工机械,开展青贮、氨化和微贮等实用技术推广,使农作物开发利用率达50 %以上。

  3、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县、乡、村三级防疫体系建设,解决好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的待遇问题;强化动物免疫、检疫、诊疗、监测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全面提高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牧业生产安全。

  4、完善服务体系,稳定科技队伍,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乡、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队伍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乡级畜牧兽医站危房、无房问题,并更新、配套相应的服务设施。

  5、加快信息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市场,完善市场机制。建设多种形式的初级市场,采取产销直挂、连锁经营及网络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拓宽畜产品流通渠道,使千家万户的小规模生产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逐步建立完善以双河、禄市、庆华、永兴中心的生猪交易市场,以永兴、阳合、高兴、双河为中心的家禽交易市场,并建立市畜牧兽医信息服务中心,强化畜牧业信息队伍及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提供国内外畜产品、饲料、兽药等供求信息、畜禽疫病动态和科技信息。

  6、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依法治牧,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加快畜产品、饲料、兽药、质量标准监督等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市场,严禁假劣饲料、兽药上市,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同时,禁止使用有毒、有害、高残留药品和添加剂,保障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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