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环保意识、处理费用高成解决瓶颈
12月4日,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在东莞市清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工作会议上透露,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
鱼猪混养、种养结合、发酵处理……虽然养猪企业想到了不少处理养猪场污水污物的方法,然而,成本压力和环保意识却一直困扰着养猪业。
4日,东莞桥头旺旺猪场老板苏庆源获知禁养的消息后感到有点委屈。他说自己的养猪场很偏僻,附近并没有水源,污水排到了鱼塘;养猪场也设置了污水固体分离机,将猪粪提取出来,卖给农民种水果;病死猪则焚化处理。
虽然有养猪户认为地方政府是借环保问题来驱逐养猪业,但无可否认的是养猪业的确给周边环境带来严重的环保问题。除了臭气熏天外,养猪业真正的环保问题是猪粪中含有大量的磷,它是污染环境的的罪魁祸首。猪粪中的磷流入江河湖海,如果含量过高,会导致鱼类因缺氧而大量死亡。除此,还会促使藻类等水生物疯狂滋长,大量释放能导致温室化的气体。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表的研究报告称,在中国沿海地区,猪粪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已使“沿海岸生长的红树林、珊瑚礁和藻类等陷入深刻的生态危机”。
7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第八条明确:“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即便如此,环保仍是养猪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今年,惠州市惠阳区就以环保之名对辖区内的猪场进行了清理。然而,成本压力和环保意识一直困扰着养猪业。农村散养户或散落在林地田间的小规模养猪场面对的环保压力并不迫切,真正要面对环保压力的是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大规模养猪场和养猪密集地区,如东莞、惠州、深圳、广州等地。
“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完全按照排污标准去处理,我们都不用养猪了!”一位深受环保问题困扰的养猪人士如此评价当前规模养猪场所面对的环保问题,污水污物处理费用高是规模养殖场难以完全按照排污标准去处理的主要原因。该养猪人士表示,他的猪场已经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了一套污水污物处理设备,但基本没有真正运行。该养猪人士无可奈何地说:“这是用来应付环保检查的,如果真正运行起来,我们的猪根本没有竞争力。”
而缺乏环保意识或无法建立污水处理设备则是散养户面对的难题。一个小养猪场,几十头猪带来的环保压力并不大,而几十个甚至上百成千个这样的小猪场带来的环保压力却是十分巨大的。
大型猪场用不运行的排污设备来应付环保检查,或者是疏通各种关系来逃避。没有钱没有势的散养户只能走上与政府对抗的道路。这些逃避面对环保问题的方法,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只是将问题日积月累地拖着,将来可能暴发出更严重的问题。
鱼猪混养、种养结合、发酵处理……现实中,养猪企业也想到了不少处理养猪场污水污物的方法,并在一些地区或猪场施行有效。
鱼猪混养在一些水资源较充足,如茂名、四会等地区实行得不错,并能节省一定的养殖成本,降低养猪或养鱼的风险。但日益受到重视的食品安全、药物残留及水资源缺乏等问题却让这种模式日渐式微。
种养结合则将国内养猪积肥的传统发扬光大。但这种方式在散养或养殖规模较小的猪场较为适用,一旦养猪规模过大,必将需要更大的种植面积来解决大量的污水污物。然而,土地资源日渐紧缺,而这种施肥方式是否适合日益规模化的种植业,是目前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亦有大型养猪企业将这两个问题解决得较好,如惠州东进农牧公司,因地制宜地将猪场所在地的农民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入公司,集中土地资源,解决处理大量污水污物需要的土地问题。但这种农民以土地入股,集中土地资源的方式能否推广仍值得探讨。
沼气发酵处理污水污物是当前一些猪场的处理方法,也是政府较推崇的处理方式,部分地区甚至以行政形式在养猪场推广此类方法。但沼气发酵后的剩余物是否就达到了排污的标准?这些排污物又如何处理?早已使用沼气发酵方式,处理猪场污水污物的惠州养猪协会会长叶新全表示,沼气发酵处理的方法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才能达到国家的排污标准。
以上的污染物处理方式,包括按照国家的排污标准建立污染物处理设备,都是猪体外的处理方式,存在成本等方面的问题。研究人员又提出了猪体内处理的方法,即将污染源消灭在体内。如通过在饲料中添加单体氨基酸(赖氨酸、蛋氨酸、苏氨酸等),同时降低饲料的粗蛋白水平,控制粪尿氮排泄和臭气排放;通过酶调控技术控制粪尿氮、磷排泄和臭气排放;通过微生态制剂、植源性促长剂和有机微量元素调控技术,用以取代抗生素、高剂量微量元素无机盐等,解决药物残留问题,降低金属元素对环境的污染,提高饲料转化率从而降低臭气排放和粪尿污染物排泄。国外研究人员甚至提出改变猪的基因,提高猪对日粮中氮磷的消化……但这些猪体内处理的方法依然还在研究或实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