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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同海关总署将进一步联合开展打击食品走私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2-10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668
     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同海关总署在京签署了打击食品走私联系配合办法,此举标志着关检加强合作,共同打击食品走私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建立,并将为增强合力,进一步提升打击食品走私行为发挥积极作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葛志荣、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兼缉私局局长吕滨出席了签字仪式。

     根据签署的联系配合办法,关检双方将重点加强三方面的合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内容涉及海关缉私部门截获的走私信息和质检部门查获的虚假通关文件等。二是加强协调办案和综合治理力度。三是强化分类管理措施,提高科学办案水平。办法还规定双方建立联络员制度,视情况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打击食品走私的相关问题,并适时就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近年来,随着口蹄疫、禽流感等高致病性传染病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蔓延,肉类非法入境等食品走私活动也异常活跃,给我国进出口食品造成安全隐患,对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秩序带来冲击和影响。为保障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维护进出口食品贸易秩序,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共同研究确定,双方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建立关检合作机制备忘录》框架下,就联合打击食品走私以及其他违法进出口食品行为开展长期合作,并专门制定了联系配合办法。

     近两年,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密切配合,精心部署,带领海关和质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忠于职守,严把国门,严防疫情传入传出,始终保持打击肉类产品非法进境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打击了走私等肉品非法进境行为的嚣张气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4年海关截获走私肉品13.36万吨,检验检疫部门共查获和销毁处理非法进境肉品2.13万吨。2005年1至10月,海关截获走私肉品7.42万吨,检验检疫部门共查获和销毁非法进境肉品2.4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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