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猪屠宰企业依法生产,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山东省临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接手生猪屠宰监督执法职能后,严格履职,加大了对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执法力度。6月4日~7日夜间,组织专门执法人员会同县区畜牧动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沂南县、郯城县部分生猪屠宰企业和个人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有理有据迅速对案件进行侦办。对部分企业和个人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予以现场告知,讲明了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两家生猪屠宰企业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的违法现象,执法人员按照农业执法程序分别对其予以严肃查办。①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②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勘查。③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