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关系我国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搞好法律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法律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采取措施切实把法律精神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做到“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产出来”,就是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管出来”,就是要依法严管、全程监管,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力争到“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是加快标准制定,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业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每年新制定1000项标准,力争到2020年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同步。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力争5年内全国“菜篮子”主产县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按标生产。
二是强化投入品管控,推进绿色化生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再禁用一批高毒农药,探索建立高效低毒农药补贴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集中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在污染较重地区改种非食用农作物。
三是落实生产者责任,推进规模化生产。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率先在合作社、龙头企业推行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力争5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通过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将千家万户纳入安全生产轨道。
四是建立追溯体系,推进品牌化生产。以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开展追溯试点,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推广“耳标”和“二维码”,力争5年内大部分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可追溯。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
五是加强执法监管,推进专项整治。推动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缝对接,共同形成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全程监管链条。深化突出问题整治,严打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行为。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坚决惩治不作为、乱作为。
六是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社会共治。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鼓励基层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鼓励社会监督,加强科普解读。农业部门将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