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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禁用痢特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7
痢特灵又称呋喃唑酮,主要用于治疗鸡的细菌性肠炎和球虫病。治疗效果中等,过去被广泛用于鸡病治疗中。痢特灵于2002年6月5日已被农业部列为禁用兽药,严禁在任何食品动物中应用。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治疗量与中毒量差别不大。过去用于治疗禽类肠炎和球虫病时治疗量一般为0.04%拌料,且不溶于水,故不能饮水使用。而中毒量为0.06%以上,治疗量与中毒量十分接近,故在实际应用中不易掌握。量小了达不到治疗效果,量大了易引起中毒。如安徽省阜阳市王店张某饲养的300只鸭子发病,听人介绍用痢特灵治疗,30千克料拌500片、上午8点喂,下午5点~6点鸭子就发病,转圈,陆续死亡。第二天就死亡100多只,由于无特效药解毒,造成较大损失,给养殖户精神以很大打击。

  二是长期使用痢特灵易引起抗药性,使药物失去疗效。引起出血综合征,导致鸡只消瘦,生长不良,最终死亡。蛋鸡使用可减少产蛋,病鸡使用同时又加重肝肾负担,损伤肝肾,加重病情。

  三是长期使用痢特灵,在鸡肝、鸡肉、猪肝、猪肉中有残留,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其残留药物能破坏人的造血系统,引起溶血性充血症、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还可能引起人的周围神经炎,且无特效药物治疗。

  综上所述,广大养殖户应提高认识,为了饲养安全和人身健康,请不要再使用痢特灵。而对于人医仍使用痢特灵的,也建议最好不用或少用。另外,婴儿机体免疫系统与肝脏尚未发育完善,对痢特灵的敏感性特别高。所以,痢特灵对婴儿潜在的威胁更大。治疗菌痢可用氟哌酸代替,治疗原虫类病可用甲硝唑类药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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