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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养猪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9  浏览次数:853
核心提示:常言道猪粮安天下,生猪养殖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为了扶持生猪养殖产业的稳定发展,防范生猪市场异常波动,2007年以来

常言道“猪粮安天下”,生猪养殖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为了扶持生猪养殖产业的稳定发展,防范生猪市场异常波动,2007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养猪补贴政策。不可否认,这些支持政策的出台,的确对促进生猪养殖的快速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原本是猪养得多、养得好就会得到国家的支持和奖励,然而,事实却事与愿违,政策实施过程乱象丛生,养殖户抱怨拿不到补贴,大量资金被层层截流、中饱私囊,惠农政策的落实步履维艰,养猪补贴越来越不靠谱。那么,国家每年大量的补贴款究竟补到了哪,又贴给了谁?如何才能使补贴政策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进行?本期,我们将一探究竟!

 

骗取补贴招数层出不穷

招数一——雁过拔毛

有些畜牧主管部门“生财有道”、有权就任性。一方面对于符合补贴标准的养殖“严加审核”,设置各种关卡,直到申请人主动上交检疫费等各种名目的“合理费用”;另一方面又做起了中介代办,帮助达不到标准的养猪户申请补贴,违规为其编造申请材料,出具虚假审核意见,使其获得奖励和补贴资金,而他们赚取所谓的“辛苦费”。前不久,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湖南醴陵地区养猪业补贴资金被挪用,政府非法扣留补贴资金的案例。在醴陵,防疫站负责对养殖场的防疫情况统计和上报,能否得到奖励,他们往往能起决定作用。养猪户如果想顺利拿到补贴,就需要“用钱换钱”,即返还一部分“检疫费”给防疫站,但实际上防疫站却并未做任何检疫工作。如果不交“检疫费”,即使是符合申领标准的养猪大户,也根本拿不到奖励,或者只能拿到少量补贴,而有些不达标的养殖户,上交了“检疫费”后,就可以顺利地得到补贴。

 

招数二——移花接木

2013年5月,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哈尔滨多家屠宰厂给病害猪“化妆”骗取千万元补贴。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屠宰厂发现病害猪后要逐级向上汇报,并由进驻在屠宰厂的动物检疫站工作人员检验确认,然后将病害猪进行火化处置。每头病害猪的补贴款为800元,加上80元的无害处理费,企业发现并无害处置1头猪可得到补贴款880元。调查人员发现,这些企业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档案》中,很多需要动检员、厂长、货主签字的材料,签字笔迹都非常相似,貌似都出自同一人之手。同时,屠宰企业提供的部分病害猪照片,可以明显看出是对同一批病害生猪进行“化妆”处理,并且变换了不同的场地和姿势进行多次拍照,以此编造材料进行多次、重复申请补贴。此案共涉及哈尔滨市26家企业2008~2011年申请的财政补贴资金,涉案金额达千万元。

 

招数三——瞒天过海

在一系列关于扶持生猪养殖的补贴政策中,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最引人注目。该项目是国家对地方生猪养殖业科学化、规范化的扶持项目,由中央预算内安排资金,对符合政府制定规范化养殖场条件,需要进行改扩建的养猪场进行资金扶持。目前,全国各地伪造生猪养殖申报材料、虚构申报资格,骗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贴的案件屡见不鲜。按规定,生猪出栏量的证明是该补贴项目的最重要依据之一,应当以生猪出栏时检疫证明为统计依据,由畜牧水产部门或检疫部门出具方为有效,但部分养殖户和公职人员随意加大甚至虚报生猪出栏数据,以屠宰厂、村委会等无权单位开出生猪出栏证明。此外,按照政策规定,生猪养殖场专项补贴资金是对现有已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给予的专项政策性资金,新建猪场及上一年度达不到条件的猪场均不能申报。

 

在韶关市的一起骗取生猪养殖国家补贴的案件中,养殖户和公职人员“互利互惠”,联手编造虚假申报材料、虚报生猪出栏量、虚假项目建设方案、虚假环评意见等。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有6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建猪场申报了专项补贴,涉及补贴金额累计高达335万元。在有些地区,为了套取补贴,有人还花钱租猪,摇身一变成为养殖大户。更有甚者,有些不法分子为了使猪场达到一定规模、符合申报条件,将养鸡、养鱼的范围都纳入养猪场规模,然后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在公职人员的“帮助”下蒙骗过关,骗取专项补贴资金。

 

细数政策漏洞知多少

补贴本无罪,不仅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也使得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获得了动力,同时广大养殖户也得到实惠。然而,当各种奇葩的骗补手段轮番登场并屡屡得逞时,我们不禁产生疑问,现行补贴政策机制真的科学合理吗?究竟存在哪些漏洞为硕鼠大开方便之门?

 

①申报流程复杂,宣传工作不到位,政策落实大打折扣。据调查,养猪补贴知晓率仅占6.25%,多数补贴农民并不知情。有些补贴政策养殖户即便知晓,对于繁复的申报、审批程序也是一知半解。

 

②有些地区的补贴申报及审批程序不够公开透明,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公示程序仅仅流于形式,核查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为违规甚至是违法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

 

③有些地区畜牧部门深入一线的工作人员少,有的部门没有财政拨款,依靠收取检疫费发放工资,促使个别工作人员动起了补贴抽成的“歪脑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以“管理费”、“检疫费”等各种形式违规收受费用,变为单位福利。

 

④骗补成本低,违规处罚过轻,动动小手,补贴到手。多数人抱有能骗就骗的侥幸心理,导致骗补行为屡禁不绝。

 

⑤监督机制不健全,职能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存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随着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基层农业管理部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不断增大,而相对应的监督机制建设却没有跟上,部门内部不敢监督,上级监督又流于形式。可想而知,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向利益倾斜,最终走向腐败。在原本负有监督审核职责的监管者放弃职责参与违法分利的情况下,执法者敷衍塞责,监管状态基本变为不管,发生违法犯罪似乎已成必然。

 

落实补贴政策透明运行

法宝一——大喇叭

加大对涉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既不摒弃原有的广播、版报、报刊、电视等宣传方式,又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把政策宣传工作推进到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单位,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惠农政策。

 

法宝二——严把门

严格审查申领准入资格,加强监管,在源头上筑牢堤坝。申报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对项目设立的申报标准和申报制度,全程把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滥竽充数。申请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等项目补贴,必须进行严格的前期实地考察,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并标明项目投资概算、建设内容、前期条件等实质性内容。

 

法宝三——简流程

简化补贴发放流程,排除中间环节。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到农户手中,避免层层审批,逐级下放。对于生猪良种补贴、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等补贴项目,可以实施以奖代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养殖户进行直接发放奖励。

 

法宝四——透明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检查制度,严格公示补贴名单、补贴金额,把公开透明贯穿于补贴申请、核准、发放、反馈的全过程。还群众以知情权,接受来自社会和舆论的监管。强化对补贴资金的监控,及时了解资金运行情况,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指定项目,严禁挪作他用,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使用的,一律严厉处理。

 

法宝五——请外援

加强外部监管,完善内部控制。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等第三方部门参与补贴项目的监督管理,并且建立项目备案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备案监督部门,通过加强外部监督管理力度,更好地规范项目资金的审批使用。在内部控制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确保权力在监督中运行。

 

法宝六——紧箍咒

建立问责制度、追究制度,为权力实施者设置“紧箍咒”。本着“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追本溯源,明确参与申报、审核、验收等各个环节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避免流于形式,杜绝造假行为。

 

2015 年养猪人不可不知的补贴政策

1.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 进行测算。

 

2.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

 

3.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国家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4. 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国家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实施强制扑杀。国家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

 

5.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

 

6.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

 

7. 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 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 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8. 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规模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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