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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冒兽药“零容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3  浏览次数:276
核心提示:日前,河南省原阳县警方接群众举报称,原阳县韩董庄乡焦庵村一民房内有人生产销售冒牌兽药,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5月7日下午13时

日前,河南省原阳县警方接群众举报称,原阳县韩董庄乡焦庵村一民房内有人生产销售冒牌兽药,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5月7日下午13时许,接到畜牧局人员的通知来不及休息的原阳县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葛二磊直奔案发地焦庵村。进入焦庵村,街道两侧满是随意搭建的厂房和仓库。焦庵村地处黄河滩区与郑州一河之隔。郑州北部城中村的拆迁给焦庵村带来了“商机”,一些不法商人认为找到了生产加工的“后花园”。

在畜牧局执法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较为隐蔽的仓库门口,门口停有一辆大货车,执法人员准备将清点后的物品及生产设备进行转移。经检查发现:仓库内有假冒宫炎宁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3195瓶(10ml/瓶),甲磺酸培氟沙星(金产康)520盒(10mlx10支/盒),48箱空安瓿,安瓿上印有(牲血右旋糖酢铁注射液10ml/支(含铁150mg/ml 广西化工研究院兽药厂)。低硼硅玻璃安瓿222箱(1680支/箱)。液体灌装机一台,三台生产加工设备。新的问题相继摆在了侦查工作面前。其中,涉案价值的认定就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涉案金额不仅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法定要件,还是审判时确定法定刑档次的关键,更是检察机关是否批准逮捕的当务之急。

检察人员明察秋毫根据现场查扣的出库单一本和销售台账一本足以能够证明销售数额为7万元(不包括现场查封的药品),迅速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向工商、质监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把该村当作重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的诸多建议,为这起案件的证据方向、证据固定和证据展示等把好了程序关。

(作者单位: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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