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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畜牧局对新《动物防疫法》进行集中培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8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从2008年的元月一号起施行。今天上午,市畜牧局邀请有关专家,围绕新的《动物防疫法》,对全市畜牧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分为10章85条,在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实践基础上,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加了疫情预警、疫情风险评估、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确立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对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国家食物安全体系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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