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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1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20
各市畜牧局(办)、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中华联合山东分公司、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畜禽养殖户抵御重大疫病和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畜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现就做好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提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畜牧业大省。2006年全省肉类产量759万吨,蛋类产量430万吨,奶类产量238万吨,肉蛋奶总产量占全国的1/10以上,居全国首位。畜牧业总产值1160亿元,全国第三位,占全国的8.5%。畜牧业不仅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而且是保障市场供应、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
  今年以来,生猪和奶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和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07]22号文件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鲁政发[2007]50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61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135号)等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都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与防灾防疫相结合的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提高畜牧业等政策性保险和防灾防疫管理水平。在全省逐步建立健全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是新形势下做好畜牧工作和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式。各级畜牧、保险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确保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一)推进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有利于降低养殖风险,促进畜牧业规模养殖、科学养殖、标准养殖,推动畜牧业逐渐从传统散养向标准化养殖转变,提高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
  (二)推进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是促进畜牧业发展等措施的重要一环,是落实国家扶持畜牧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保障体系,建立畜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三)推进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有利于畜牧部门加强防灾防疫管理,有利于防疫新技术新手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防疫效率。
  二、进一步提高保险业服务畜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各财产保险公司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畜禽承保、查勘、理赔服务,建立健全保险报案登记、现场查勘、赔案理算和案卷管理等制度。要严格承保条件,督促养殖户搞好防疫,提高免疫保护率。
  (二)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与畜牧部门的有效合作。充分发挥畜牧部门在疫情防控、宣传动员养殖户参保和损失评估方面的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畜禽死亡率。配合县乡畜牧兽医机构完善信息采集手段,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
  (三)山东保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各展业公司的行为,监督展业公司积极做好承保、理赔服务,确保被保险人及时、足额的获得赔付,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三、加强疫情防控,降低畜禽疫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各级畜牧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防疫防灾工作体系,加大疫情监测,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严格免疫制度,对保险畜禽按照严格的免疫程序、使用合格疫苗进行免疫,统一建立免疫档案,统一佩戴标识,统一免疫证管理,做到应保畜禽标识佩戴率达到100%。
  二是严格检疫制度,防止疫情侵入。参保农户需要外购仔猪、奶牛,要经严格检疫后方可引进。
  三是推行科学饲养与消毒制度化,全面推行消毒制度,最大限度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把可能发生的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辖区内防疫、免疫接种预防情况等相关信息,协助保险公司对生猪进行承保前的鉴定、免疫标识查验工作,对生猪保险防疫、疾病治疗、理赔查勘定损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
  四、建立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制度
开展畜禽保险和防疫工作,需要保险、畜牧部门互相配合。各从事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和当地畜牧部门要建立资源互享、人员互通、信息互用的联系工作机制,共同制定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
  一是各协作部门要确定一名业务分管领导,负责经常性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市、县畜牧部门作为政府主管畜牧业发展、动物防疫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帮助落实配套资金,为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是各协作部门要逐步建立共同应对动物疫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疫情,各协作单位应各司其职,相互联动,密切合作,共同应对。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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