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玉溪现场会议后,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的四个目标、三个重点、六项任务,细化措施、强化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省3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100%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全省蔬菜监测合格率为91.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8个百分点。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9.67%。治理违规销售和使用5种高毒农药的行为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全国和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农业厅立即对全省的整治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按照要求,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建了工作机构,制定了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了各项整治任务的责任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开展。
(二)强化督查,落实监管属地责任
一是细化分解整治任务,明确了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批发市场和认证产品整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责任。二是加强了督促检查。我厅派出了7个督查组,对全省16个州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版纳、普洱、迪庆、丽江四州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35个重点市场的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各州市也相应组织了多个督查组,深入到县、乡、基地、市场,全面了解基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实际问题,督导建立属地监管责任制。三是强化对3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专门召开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工作会议,与35个市场及所在州、市、县的农业部门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状。
(三)突出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根据整治要求,迅速组织执法队伍,对饲料、兽药、渔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整顿规范农药、兽药标签,加强动物疫苗监管。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农药等违法行为。截止上周(11月20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专项整治执法人员20761人次,检查企业、批发市场和单位12472家,查处案件609起,涉及货值82.8万元;立案查处案件122起,取缔无证照企业19家,整治重点区域415个;共查获五种高毒农药6181.26千克,抽查农药标签2944个,查处禁用兽药9800支/瓶、1500盒、930.7千克;检查饲料标签600余个,查处不合格标签11个;查处过期饲料1000余公斤,未发现有“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生产、使用和销售行为。
(四)强化检测,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范围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农业部门都加大了监测监管力度。一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测监管。安排抽检饲料1790批,猪尿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检测2400批,饲料产品中蛋白精监测450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1460批。已完成饲料产品抽检667个,产品质量合格率为84.3%;完成331批饲料样品违禁药物检查,合格率为97.6%;二是加大产品监测监管。安排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410批,完成310批,合格率为99.67%;安排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和16个蔬菜生产基地县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800批,完成1200批,合格率为91.7%;安排35个市场销售产品监督抽查360批,完成172批,合格率94.2%;安排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700批。三是严格活畜产地检疫,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共实施产地检疫4566.7万头(匹、只),屠宰检疫1606.9万头(只),检出染疫畜25.4万头(只)。四是加强认证产品的监测监管。安排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0批,已完成103个,合格率为100%;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利用快速检测方法抽检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样品总计27265个,样品合格率94.7%。
(五)完善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了在专项整治期间省级监督抽查两次、州市每月监测两次、市场每月检测两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制度。二是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周报制度,准确、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全省整治工作进展。三是指导批发市场建立了“四有”制度即:管理责任制度,检测制度,台账记录制度和不合格产品报告制度,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了进销货台帐记录制度。四是探索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在29个县举办了三次培训班,订购二维耳标256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