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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市畜牧兽医局四项举措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1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7
今年以来,胶南市畜牧兽医局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突出发展与安全两大主题,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职能,保障全市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树立畜牧兽医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一是争取民众支持。通过开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印发张贴《畜禽饲养场质量安全要求》、《畜禽饲养户质量安全要求》、《畜禽屠宰加工厂(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要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动物诊疗单位质量安全要求》、《兽药管理条例挂图》、《禁用兽药公告》等宣传材料,向广大群众讲解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畜牧业从业者主动申报产地检疫,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兽药、饲料等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作用,积极协助辖区内动物防疫监督站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二是接受民众监督。为了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行为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查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单位负责人相应处理,有效杜绝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
  三是邀请民众评议。定期开展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单位民主评议活动,邀请全市畜禽及其产品、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业户代表对各单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打分,并提出意见与建议。今年以来,各畜牧兽医执法单位社会评分均在95分以上,征集意见与建议5条。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与作风建设的意见》,规定所有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即职能站所进行案情调查并提出处罚意见,分别由综合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适用简易程序,需要当场作出处罚的,须在事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胶南市畜牧兽医局:马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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