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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药GMP和兽药GMP比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7  浏览次数:1963
核心提示:最终灭菌产品最终灭菌人药洁净度级别生产操作示例C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高污染风险(1)的产品灌装(或灌封)C级1.产品灌装(或灌封)

 

最终灭菌产品
最终灭菌人药
洁净度级别
生产操作示例
C级背景下的局部A
高污染风险(1)的产品灌装(或灌封)
C
1.产品灌装(或灌封);
2.高污染风险(2)产品的配制和过滤;
3.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的配制、灌装(或灌封);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最终清洗后的处理。
D
1.轧盖;
2.灌装前物料的准备;
3.产品配制(指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配制)和过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的最终清洗。
注:(1)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封等状况;
(2)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灭菌或不在密闭系统中配制等状况。
最终灭菌兽药
洁净度级别
生产操作示例
10,000级背景下的局部100级
大容量静脉注射剂(≥50毫升)的灌封。
10,000级
注射剂的稀配、滤过;
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和小容量注射剂的灌封;
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后的暴露环境。
100,000级
注射剂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稀配;
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的最后一次精洗。
各位自己比比看:大体相似吧,不过关注一下灌封……要求。
非最终灭菌药品
非最终灭菌人药
洁净度级别
生产操作示例
B级背景下的A
1.处于未完全密封(1)状态下产品的操作和转运,如产品灌装(或灌封)、分装、压塞、轧盖(2)等;
2.灌装前无法除菌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灭菌后的装配以及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转运和存放;
4.无菌原料药的粉碎、过筛、混合、分装。
B
1.处于未完全密封(1)状态下的产品置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
2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灭菌后处于密闭容器内的转运和存放。
C
1.灌装前可除菌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2.产品的过滤。
D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的最终清洗、装配或包装、灭菌。
注:(1)轧盖前产品视为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
(2)根据已压塞产品的密封性、轧盖设备的设计、铝盖的特性等因素,轧盖操作可选择在C级或D级背景下的A级送风环境中进行。A级送风环境应当至少符合A级区的静态要求。
非最终灭菌兽药
洁净度级别
生产操作示例
10,000级背景下局部100级
灌装前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配制;
注射剂的灌封、分装和压塞;
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后的暴露环境。
10,000级
灌装前需除菌滤过的药液配制。
100,000级
轧盖,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精洗的最低要求。
各位再比比看:洁净度级别不同了吧,兽药没有与人药A/B环境相似的要求,级别要低一等的。另外再关注转运、轧盖……要求。
生物制品
人药生物制品
洁净度级别
生产操作示例
B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
无菌药品中非最终灭菌产品规定的各工序;
灌装前不经除菌过滤的制品其配制、合并等。
C级
体外免疫诊断试剂的阳性血清的分装、抗原与抗体的分装。
D级
原料血浆的合并、组分分离、分装前的巴氏消毒;
口服制剂其发酵培养密闭系统环境(暴露部分需无菌操作);
酶联免疫吸附试剂等体外免疫试剂的配液、分装、干燥、内包装。
兽药生物制品
洁净度级别
生产操作示例
10,000级背景下的局部100级
细胞的制备、半成品制备中的接种、收获及灌装前不经除菌过滤制品的合并、配制、灌封、冻干、加塞、添加稳定剂、佐剂、灭活剂等。
10,000级
半成品制备中的培养过程,包括细胞的培养、接种后鸡胚的孵化、细菌培养及灌装前需经除菌过滤制品、配制、精制、添加稳定剂、佐剂、灭活剂、除菌过滤、超滤等;
体外免疫诊断试剂的阳性血清的分装、抗原-抗体分装。
100,000级
鸡胚的孵化、溶液或稳定剂的配制与灭菌、血清等的提取、合并、非低温提取、分装前的巴氏消毒、轧盖及制品最终容器的精洗、消毒等;
发酵培养密闭系统与环境(暴露部分需无菌操作);
酶联免疫吸附试剂的包装、配液、分装、干燥。
人药和兽药生物制品与各自的非最终灭菌的要求比较相近。除了没有A/B环境要求,两者操作环境的要求比较相似。当然人药和兽药的生产工艺有差别,必然对生产环境要求也不同。
此外,人药GMP鼓励采用先进的自动生产设备,降低人员干预、操作,从而降低对环境洁净度的要求:
  1. 高污染风险的操作宜在隔离操作器中完成。隔离操作器所处环境取决于其设计及应用,无菌生产的隔离操作器所处的环境至少应为D级洁净区。
  2. 用于生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吹灌封设备自身应装有A级空气风淋装置,该设备至少应当安装在C级洁净区环境中。用于生产最终灭菌产品的吹灌封设备至少应当安装在D级洁净区环境中。
更要命的是,人药GMP规定: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应当保持连续运行,维持相应的洁净度级别。因故停机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认仍能达到规定的洁净度级别要求。
兽药GMP对空调净化系统连续运行没有明确要求,这是目前人药与兽药GMP之间的一个很大区别。人药GMP的这一规定对质量控制有一定的意义。不过,如果不是白加黑、24×7的生产,连续运行得费多少钱啊!是否整个厂房真的需要这样?
另外,人药对从项目需求、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生产、检验全过程中确认和验证的要求比较细致,是好的做法。
不难发现,我国兽药的要求比人药的要求略低一些。一些发达国家对药品的生产质量管理要求是不区分人药和兽药的。这有合理性,也不全合当前我国的情理。人药和兽药的目标是不同的:人药是救人命的,而兽药是用于牧业生产的(除了为高等宠物生产的药)。发展中国家人们对禽畜产品的需求快速成长,主管部门和市场不得不考虑兽药的成本对最终禽畜产品价格的影响。是否要对兽药GMP提高要求是值得行业思考的。
BTW,法规要求固然重要,药品生产企业都遵守法规更重要。守法生产和依法治理是一种习惯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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