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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个体业主欲卖病死猪肉被判拘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07  作者:乐天  浏览次数:302

    新华网辽宁频道12月4日消息(记者范春生)辽宁一个体业主发财心切,竟打起病死猪肉的主意,当他准备倒卖5头病死猪时被当场抓获。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定该业主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

    被定罪的个体业主张某今年34岁,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人,一直想找个挣钱快的方法,于是就想到低价买病死猪肉,然后高价卖出以获暴利。

    2005年5月26日16时许,在沈阳市和平区一居民小区附近,张某正要从王某处购买5头病死猪,并打算转手卖出时,被沈阳市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辽宁省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鉴定,食用这样的病死猪肉能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疫患,严重危害健康。几经周折,今年4月25日,张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疫患,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考虑张某是犯罪预备,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交纳罚金,一审从轻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据悉,当时要卖病死猪给张某的另一业主王某已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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