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农村面源污染,近日,商州区环境监察大队对辖区畜禽养殖及屠宰场所现状开展了畜禽养殖及屠宰场所监督检查。区环境监察大队对畜禽养殖及屠宰场所进行了检查、登记,建立台帐,分类管理,建立了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档案。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的养殖业下达了限期补办通知,要求新建的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严防畜禽尸体、粪便、废水对环境造成污染。在依法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要求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所取得污染物排放指标,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纳入污染物减排计划,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和缴纳排污费。区环保局依据《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区政府报批禁养区划定方案,并对开敏感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提出限期搬迁或关闭的要求。同时,区环境监察大队加强了畜禽养殖及屠宰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监管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