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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被列为重要污染源 东莞后年起全市禁养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06  作者:乐天  浏览次数:231

  本报讯 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4日,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在东莞市清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信息。
  据透露,今年3月以来,市场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畜禽养殖开始回潮反弹突出。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仅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就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75万头生猪每日造成130多万吨的污水,按照现在每吨8毛的污水处理费计算,一天需要110万污水处理费,一年就是4.1亿元,平均下来,每头生猪需要547元。但现在的情况是,一头猪纯赚547元也不容易。”
  李毓全认为,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并不划算。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表示,“规定是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工厂多、外来人口多,加上养殖场多,造成非常大的污染,东莞不能再承受额外的污染量了。”袁表示,现在东莞的养殖户都没有能力处理污水,“挣的是环境的钱”。
  对此,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治污的角度看,养猪业存在污染当然要治理;但从治理的策略合理上分析,如果养猪业并非当地城市污染的主要来源,那么如此大张旗鼓的治理行动,会给人以牺牲农业保证工业发展的嫌疑。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称,如果东莞的养殖户触犯了相关的环保条例,政府可以依法行政,给予处罚。现在东莞决定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一律不能养猪,“我不知道东莞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这一做法,如果有的话,是合适的;如果没有的话,这种‘一刀切’是不合适的,是政府偷懒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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