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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渔业部门应强化水产养殖用药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06  作者:乐天  浏览次数:225
    日前,上海市在对市场销售的大菱鲆(俗称多宝鱼)的质量抽检中,发现几种禁用药品残留量超标,引起社会关注。农业部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是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调查组,赴大菱鲆主产地区山东省调查了解水产品养殖用药情况,同时,要求近期派往各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组,将硝基呋喃类等禁用兽药违规使用情况也列为督查重点;二是农业部立即下发了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采取措施,开展禁用兽药专项检查,从兽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各环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规章,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帮助广大渔农民科学、合理、规范用药;三是组织开展水产品中药物残留专项抽检,对违法使用禁用兽药的水产养殖企业要立即扣押,监督销毁,并依法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大菱鲆的主产地山东省也迅速行动,在获悉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情况通报后,省海洋与渔业厅紧急通知各市,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组织开展对大菱鲆的药物残留专项抽检和摸底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生产企业严格产品出厂(场)检验制度,严禁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上市。

  据悉,为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日农业部渔业局正在浙江杭州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研讨会,集中研究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管理机构如何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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