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十二五” 期间平桂管理区89家规模养殖场(目前已完成56家,尚要完成33家)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区域环境,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4月28日,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召开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推进会,局直二层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水产畜牧兽医站负责人42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下一步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指出几点要求,一、常态排查,完善建档。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常态化“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国道、省道500米范围内,大小河流两岸500米范围内以及畜禽养殖相对集中的区域作为排查重点,准确掌握各畜禽养殖场治污设施及排污状况,对存在的污染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治污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对症施治。
二、科学规划,源头管控。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环保、规范管理”的要求,从源头加强对新建养殖场(小区)建设的规范管控。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坚持先规划、后选址,先报批、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规划选址。坚持环保设施建设与养殖场舍建设同步,完善沼气池、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废渣、污水、病死畜禽安全处置等设施。凡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场,依法不予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得投入生产。
三、推广科技,生态养殖。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从畜牧养殖场建设、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实行标准化生产。全面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等循环养殖模式,做到生态养殖、循环利用,实现养殖与环保的良性发展。积极推广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干清粪分离等治污技术和利用沼气发酵技术、发酵床低碳养猪配套新技术,实现清洁养殖、污染物零排放。
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实行局直单位、乡镇站技术人员驻场制,每个养殖场落实2名技术人员(局直单位、乡镇站各1人),与养殖场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整治和监管养殖污染的责任和措施。加强对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设施运转、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治质量和进度确保达标。
五、宣传引导,强化培训。大力宣传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治理养殖污染的重要性,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加强对养殖污染治理技术的培训,提高养殖场防污、治污能力。
会议还总结了2012年到2014年畜牧业减排工作,部署了2015年减排工作。按照要求,2015年,平桂管理区将安排33家规模化畜禽场开展减排工作,并采取沼气工程、生态还田、污水纳管和达标排放等不同模式开展减排工程建设,从而达到污染物减排的目的。(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刘干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