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 (刘晓春 刘锻 周振新)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8月至12月在全区进行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24日,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共检查水产养殖场1025家,畜禽养殖场3100多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445家,抽检生猪样本5628批次,检查兽(渔)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养殖场6371家,强化我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期4个月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开展以对虾、罗非鱼、斑点叉尾鮰等大宗产品、优势产品和加工出口产品为重点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生猪为重点的畜牧产品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在猪饲料中违法添加“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物的行为;开展兽(渔)药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开展无公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批发市场(屠宰场)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过这些专项整治行动基本解决水产畜牧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兽(渔)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进一步降低水产畜禽产品兽(渔)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并将大中城市水产畜牧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继9月份组织两次较大规模的督查行动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11月23日—24日,抽调8个检查组分赴南宁市各县、邕宁区和良庆区,对养殖生产企业(养殖场)、饲料与兽药(渔药)生产及经营企业(店)、水产畜牧产品批发市场(屠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专项整治行动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巩固和扩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查找问题和不足,确保全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推进,为12月上旬对各市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第二次督查并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据最新数据初步统计,目前,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共检查水产养殖场1025家,其中水产养殖基地256家,抽检水产品样本330批次,氯霉素监测合格率99.15%;检查畜禽养殖场3100多家(其中规模养殖场1400多家);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445家;抽检生猪样本5628批次,“瘦肉精”监测合格率99.89%;检查兽(渔)药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养殖场6371家,查处案件97起,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24个,吊销兽药经营证28个,查处假劣兽药3474.7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