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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出台 养猪人该怎么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63
核心提示:国务院4月16日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其中明确指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治理水环境的时间表终于与公众见面:国务院4月16日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这份耗时2年、修改30稿之多的文件提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首次点名公布部门职责清单,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明年起每季度公开饮用水情况,到2030年全国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消除城市黑臭水。“水十条”九大

国务院4月16日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其中明确指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治理水环境的时间表终于与公众见面:国务院4月16日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这份耗时2年、修改30稿之多的文件提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首次点名公布部门职责清单,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明年起每季度公开饮用水情况,到2030年全国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消除城市黑臭水。“水十条”九大关键词

一、关“十小”企业将全部取缔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二、禁禁养区内不能有养殖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三、责因水可能被摘“乌纱帽”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晒给排污企业和最差城市“亮牌”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年公布水质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五、治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限期实现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

六、除清除垃圾河、黑臭河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七、调“阶梯水价”倒逼节约用水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

八、保从水源到“水龙头”无忧定期公布饮水安全状况,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重点整治长江口、珠江口、渤海湾、杭州湾等河口海湾污染。

九、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严控地下水超采。提高用水效率,到20 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2020年珠江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 %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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