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养猪场领两份补贴款 被判刑十一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7  浏览次数:234
核心提示: 了解到国家对新建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有大额补贴的信息后,原本从事粮食收购生意的商户转行干起了生猪养殖,并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

 了解到国家对新建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有大额补贴的信息后,原本从事粮食收购生意的商户转行干起了生猪养殖,并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在两县交界处兴建养殖场,妄图骗取双份国家补贴款。结果机关算尽,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芦勇、张超被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各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