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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严打兽药套证套号等行为 对违法者将一追到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6  来源:中国畜牧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82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大庆市畜牧局获悉,为有效预防春季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大庆市将对兽药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中,将严肃查处标签和说明书存在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兽药市场标签和说明书乱象,对违法行为人将一追到底。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兽用化学药品经营企业,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生产企业,从事畜禽疾病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等。整治的品种包括,兽用抗菌药、中兽药等。整治中将采取四项措施。重点惩治“涉证”“涉号”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查验标签和说明书标注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号、兽药GMP证号和兽药产品

近日,记者从大庆市畜牧局获悉,为有效预防春季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大庆市将对兽药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中,将严肃查处标签和说明书存在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兽药市场标签和说明书乱象,对违法行为人将一追到底。

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为,兽用化学药品经营企业,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生产企业,从事畜禽疾病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等。整治的品种包括,兽用抗菌药、中兽药等。

整治中将采取四项措施。重点惩治“涉证”“涉号”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查验标签和说明书标注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号、兽药GMP证号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严厉打击涉及伪造和套用相关“证”“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验“兽用处方药”标识。对2014年3月1日起生产的属于《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兽药产品,要重点查验“兽用处方药”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严厉打击六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标明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一律按假兽药处理;对标注兽药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国家兽药标准不符合,并经确认非法添加了其他成分的,一律按假兽药处理;对所标注用法用量擅自改变的,一律严肃查处;对不标明有效成分的,一律按劣兽药处理;对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一律按劣兽药处理;对不标明或更改休药期的,一律严肃查处。

严格执行从重处罚公告。对发现农业部第2071号公告规定的情形,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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