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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商务局关于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53
    作为猪肉质量安全牵头部门,自专项整治以来,围绕邢台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 8 4 3人次,车辆2 8 4台次,检查生猪定点企业1 5 7家,撤销不合格定点屠宰企业4 1家,取缔违规屠宰企业2家,查处定点屠宰违法案件1 2 6起,移交公检法处理3起,3人被刑事拘留,2人被行政拘留;依法端掉私屠滥宰窝点7个;注水站1个,收缴私宰肉、注水病害肉9 8 3公斤。县城以上生猪屠宰基本上达到了全部进入定点厂,超市和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猪肉基本达到了全部来自定点厂。依法维护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了肉类流通秩序。我们主要做法:

    一是抓源头。就是加大对定点厂的管理,从生猪进厂、卫生消毒、屠宰加工、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到产品出厂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二是抓制度落实。规定定点厂没有耳标和检疫人员不在场不得屠宰。全市统一屠宰时间和生猪最晚进厂时间,以保障生猪静养和有针对性监管,全市统一制式的生猪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检验、无害化处理到产品出厂一系列台帐登记制度,完善了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三是抓责任落实。(1)市局局长与各县局长签定((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书》。(2)市县局与定点屠宰企业签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产品安全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3)市县局建立了局领导分片包干猪肉质量安全责任制。(4)市县执法人员实行区域划分、分片责任制,责任到人。

    四是狠抓猪肉市场查处,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加大肉品市场巡查力度,对大型肉类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屠宰专业村和城乡结合部及宾馆、饭店、肉制品加工等薄弱环节实行拉网式排查。

    在专项整治中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例,起到了对违法分子的震慑作用。

    1、在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由沙河市商务局组织,主管市长带队,公安商务执法人员联合执法,端掉潘庄一生猪注水点,3名涉案刑事拘留、2名被转捕。

    2、9月2 2日,任县商务执法队与当地公安配合,在辖区于孟庄、辛店村先后取缔“家庭式"生猪私屠滥宰窝点2个,当场收缴私宰肉2头,24 0公斤。因涉案人员陈某、乔某暴力抗法,被公安行政拘留1 0天。

    3、1 0月1 9日,清河商务执法队根据举报,将一从山东临清向清河贩运私屠滥宰生猪产品的张某一举查获,两头变质肉1 4 0公斤作无害化处理,处2千元罚款。

    4、1 0月2 7日,清河县执法队在坝营农贸市场查获经营户沈某销售无肉品品质检验章和随货同行的肉品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当场收缴2 3公斤。

    5、1 1月3日,市执法队经一夜蹲守,在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和电视台配合下将城乡结合部李村一私屠滥宰生猪不法经营户冯某查获,当场收缴生猪产品8头,先交了1 00 0元罚款后逃跑,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随着专项整治的进一步深入,制度的落实,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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