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目前,已向农资经营部门、生产基地发放“监督举报电话”牌124块,在全区营造公众监督氛围。
二是与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及生产基地签订“不生产、不经营和不使用违禁药物”保证书150份。
三是充分发挥全区480名“村级三大员”(村级农业技术员、村级林果技术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种植、养殖基地生产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药经营部门149个(次)、农药生产企业17个次,兽药经营企业52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73家,出动执法人员1170人次,执法车辆527车次,查处过期兽药产品14种75盒,检查农药标签488种,合格率91.3%,纠正违规行为20起,罚没款6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