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目标,在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整治方面我们检查兽药生产企业2家,兽药经营企业2 6 0个、动物诊疗机构8 7家,关闭无证经营门市7家,没收非法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品9 0 0 0余支、不合格兽药4 6 0 0袋(瓶、盒),罚款2.9万元。
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的整治方面我们结合饲料企业换证工作,对8 0多家饲料生产企业,2 0 0多家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为符合条件的1 6家企业换发了新证。
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使用非法添加物方面组织了对南宫市、沙河市、宁晋县、南和县、任县和巨鹿县的 “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蛋白精’’等违禁药品的拉网式检查,共检查规模养猪场1 0 0多个,抽取猪尿样品3 8 0个,饲料样品3 8个。经化验均没有发现问题。
在对已认证产品的整治方面,我们对已获取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的45家企业逐一进行了检查。对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获证企业的认定条件、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方面重新进行了回头看,这些企业基本符合认定标准,没有发现重大违规问题。
在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方面,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杜绝病害动物、动物产品出场上市。严厉打击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肉类市场。
整治期间,沙河市畜牧局根据举报,联合市巡警防暴大队,在石安高速沙河路133,查获面包车一辆,车上共有白条鸡及死毛鸡900余只。经检查,认定为一起性质恶劣的收购运输病害鸡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调查,货主为石家庄藁城市人,是从沙河市丈八村一违法点收购的病害鸡,运到藁城后一部分卖给加工厂作乡巴佬鸡销售,一部分喂狐狸。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对查获的1 5 0 0公斤病害鸡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当事人处以1 0 0 0 0元罚款。
在整治期间,全市共出动动监执法人员1 4 0 0人次,检查肉类市场4 3 0个次,屠宰厂4 8 0个次,冷库6 0个次,查处违规经营动物及其产品案件5 7起,查获未经检疫的动物及病害动物3头,查扣病死肉5 0 0公斤,罚款1.9万元。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治,通过上述五个方面的整治,全市畜禽水产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达到了市政府确定的整治目标。今后我们还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让全市人民吃上放心的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