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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部门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7
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农委、安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三部门在领域内分别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水平有新的提高

  专项整治以来,安徽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669人次,检查企业、批发市场和经营单位6220家,查处违法案件70起,涉及总货值8.2万元。全省唯一一家甲胺磷农药生产企业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治理。

  目前,安徽17个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全部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等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五种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根据监测结果,安徽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农残抽检合格率由专项整治前的96%、99%、99.5%,分别上升到99.5%、100%、100%。

  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四项目标基本完成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已经完成对全省16个市113家药品生产企业和研究机构的现场核查,国家局核查组抽查的34个品种全部符合要求。

  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全省共有19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现在已全部完成试运行工作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监管部门可通过特药监控信息网络及时收集运行有关数据,分析掌握特药生产经营情况,对异常现象及时采取监控措施。

  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今年前10个月,安徽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2201家次,检查覆盖面为100%,责令整改3043家次,责令停业整顿33家次;撤销或收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20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1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

  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今年以来,共监测违法药品广告996件并全部移交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为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黑名单",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目前,安徽药品广告发布态势转好,违法广告的发布比例在逐步降低。

  进出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三个整治目标100%完成

  截止到2007年11月19日,由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的专项整治3个目标均100%完成,它们是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退货或者销毁情况,出口食品原料基地清查情况和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情况。

  此外,该局还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增加了几项整治内容。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拉网式检查整治,清查223个,比例100%;清查139个出口玩具生产企业,比例100%;经检验放行的出口商品合格率100%;建立出口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达到100%;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签署安全质量承诺书达到10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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