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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一养猪场污染水源 逾千只生猪被转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1  来源:荆楚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82
核心提示:“哎,终于停止饲养了,再也不用每天被浓烈的刺鼻猪粪气味笼罩了”。4月9日,住在崇阳县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附近的汪姓居民如此感慨。针对近期有关媒体披露的崇阳县天城镇香山村养殖专业合作社,严重影响下游村民的良田耕种及生活用水消息后,引起崇阳有关职能部门的强烈反响。作为环保主管单位的崇阳县环保局,连日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督促整改。据了解,2011年10月,香山村残疾退伍军人沈某投资150万元,兴办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牲猪,年出栏2500余头商品猪,因环保设施不到位,导致下游

“哎,终于停止饲养了,再也不用每天被浓烈的刺鼻猪粪气味笼罩了”。4月9日,住在崇阳县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附近的汪姓居民如此感慨。针对近期有关媒体披露的崇阳县天城镇香山村养殖专业合作社,严重影响下游村民的良田耕种及生活用水消息后,引起崇阳有关职能部门的强烈反响。作为环保主管单位的崇阳县环保局,连日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督促整改。

据了解,2011年10月,香山村残疾退伍军人沈某投资150万元,兴办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牲猪,年出栏2500余头商品猪,因环保设施不到位,导致下游水源受污染。2015年初,崇阳县环保局就接到有关该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任性排污的举报,当即派出执法人员走访群众,摄像拍照,与业主见面,调查询问,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崇环违字[2015]015号),因种种原因,该养殖专业合作社仍然继续生产经营。鉴于此,崇阳县环保局把这起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案件移送到崇阳县公安局,(《案件移运函》崇环移字[2015]01号),同时,还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崇环罚告字[2015]01号)。(如图)整改通知书

现已闲置的养猪场

据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忠心介绍:自4月1日起,环保局派出多名执法人员驻扎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与业主宣讲新《环保法》,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督促停止生产整改。业主也主动积极配合,将存栏的1000余头商品猪进行分解,一大部分出售至武汉屠宰场,一小部分转移至别家猪厂寄养。志德养殖专业合作社业主告诉记者,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生产经营给下游老百姓造成了生活生产方面的影响,当场表示:从现在开始,一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标合格后才开始生产经营。

 
关键词: 生猪 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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