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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加大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7  来源:猪价格网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46
核心提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既要“堵”也要“疏”。近日,漳州市出台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大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其中,我市提出,要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改造资金,存栏250-15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参照国家标准化项目改造标准,每个养殖场给予30万 -60万元的补助,各地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分年度做好改造计划并将改造补助资金列入当年地方财政预算。全市生猪存栏控制在236.8万头以内意见提出,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禁建区、适度可养区(或禁养区、禁

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既要“堵”也要“疏”。近日,漳州市出台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大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其中,我市提出,要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改造资金,存栏250-15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参照国家标准化项目改造标准,每个养殖场给予30万 -60万元的补助,各地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分年度做好改造计划并将改造补助资金列入当年地方财政预算。

全市生猪存栏控制在236.8万头以内

意见提出,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禁建区、适度可养区(或禁养区、禁建区)范围的划定工作,编制出台或修定《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全市生猪存栏控制在236.8万头以内,年出栏控制在370万头以内。要制定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关闭、拆除计划和补贴标准,于2015年 6月底前全面完成关闭拆除任务,禁养区外存栏2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如不改造或改造后达不到排放要求的,于2015年底前全面关闭拆除。

同时,我市还着力推动落实改造措施,努力实现达标排放。至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至2018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外存栏2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标准化改造按计划分年实施。

今年推广生态型规模养殖场300个

生态养殖是防止污染的有效手段。2015年,我市将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养殖模式规模养殖场 300个,以后每年增加20%,力争至2018年推广500家以上;2015年推广猪-沼-果(草、林、菜、茶等)生态型规模养殖场300个,以后每年增加20%,力争至2018年推广500家以上。鼓励创办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增加有机肥产能。要求规模养殖场配备阳光棚或翻堆发酵车间等对猪粪进行预处理。我市现有登记注册有机肥生产企业45家,争取到2018年底增加有机肥生产企业30-40家,新增有机肥产能10万-20万吨。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出台相关政策对施用有机肥料进行补贴,大力开展有机肥料推广施用技术培训,通过建立示范片,鼓励农户增施有机肥料,力争全市年增加蜜柚、茶叶和蔬菜等经济作物施用有机肥面积50万亩。

2016年全市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意见还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兑现国家有关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补贴80元的政策。至2015年底,全市建成12个公益性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2015年至2018年以重点乡镇为单位每年建设5家以上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至2018年全市畜禽养殖重点乡镇全部实现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至2016年底,全市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补贴政策全覆盖。鼓励存栏1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机械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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