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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整治兽药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8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26
11月23日,为迎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广州市天河区农林水利局、广州市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主办的兽药管理大会在凤凰山宾馆召开,来自天河区的100多个兽药经营单位参加了会议。广州市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饶文在会上表示,兽药经营单位要遵循《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该所近期将会按照广州市农业局的部署,在天河区开展一系列的整治和规范兽药经营市场活动。

  会上,饶文通报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兽药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广州市农业局有关文件。文件对兽药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不准经营违禁兽药(禁用兽药品种详见农业部第193号和第560号公告)。

  第二,禁止经营假劣兽药,如非GMP厂家生产、已废止地方标准、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对非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农业部已经下文,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这“五不放过”是指,案情没有搞清楚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兽药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据了解,11月7日,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对列入今年产品质量安全十大督办案件之一的湖北省江陵县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假疫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伪劣兽药罪判处被告人查红波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王亚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姜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第三,不得经营更改、添加商品名、夸大药效、疗效等不规范标签的兽药。当前畜禽疾病复杂,有不少商家随意更改商品名,使得养户对商品疗效产生错觉,这种行为必须打击。

  第四,不得经营人用药物。

  据介绍,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近期将会按照广州市农业局的部署,在天河区开展一系列的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活动。饶所长表示,天河区是广州市兽药生产和经营的集散地,特别是长兴街长湴和广汕路沿线一带,将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

  这次检查内容包括:1、《兽药经营许可证》,须悬挂在显眼位置;2、经营铺面和仓库,要求保持卫生整洁,药品摆放整齐、合理;3、有无经营违禁、假劣兽药、兽药中试产品、人用药品和拆零的原料药;4、《广州市兽药经营单位采购、销售记录簿》,须如实填写;5、购进兽药的凭证、生产厂家的GMP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6、《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报》,认真阅读理解并存档备查。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有关部门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能够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但依法执法时还需考虑法律法规的过渡期。例如,按某些地方标准,一些兽药是已经不准生产了的,但其经营期限还未到,个别地方标准兽药的期限甚至到2009年,对于这些兽药就要有一个过渡期,不能一棒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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