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全省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甘依法办发[2005]1号),对2014年全省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考核排名前5位的市州和排名前20位的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省农牧厅名列其中,这是省农牧厅继2011年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来连续四年受到通报表扬。
2014年,省农牧厅以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政务水平,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了农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基础保障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总体思路和要求,确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在厅系统确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班子集体负责、部门分工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对全省十四个市州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有力促进了全省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通过狠抓干部学法用法、狠抓执法人员培训、狠抓农业普法教育及狠抓依法行政工作宣传,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对全省农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在省农牧厅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阿克塞县阿勒腾乡开展普法帮扶工作。2014年向农业部《农业法制动态》简报报送信息6条,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传农业法制信息203条。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农业地方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完成了《甘肃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2014年制定的《甘肃省草原管护员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进行报备。
四是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执行《甘肃省农牧厅机关会议制度》和《甘肃省农牧厅工作规则》等制度,推进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贯彻执行《甘肃省农牧厅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农牧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决策。贯彻执行《甘肃省农牧厅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科学决策。2014年专门成立了甘肃省农牧厅软科学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农业政策调研工作的组织管理。
五是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以全省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为契机,确认厅系统现有执法主体25个,组织厅系统570名执法人员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理顺执法体制。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99个,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初步建立。组织开展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2014年,有6个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被确定为2014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行为规范。经审核推荐,有61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参加了全省的案卷评查工作,评选出优秀案卷17卷。
六是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14年取消审批事项1项,向市县下放审批事项2项,同时积极做好审批事项的“接、管、放”。2014年重新组织编写了《甘肃省农牧厅行政许可综合办公指南》,修订了甘肃省农牧厅行政许可三项制度。厅系统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已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农牧厅窗口统一受理和送达。2014年省农牧厅政务大厅窗口共接待咨询累计2674人次,受理申请材料1432件,在规定时限内已全部办结。
七是着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拓宽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信访渠道,有效化解农业农村社会矛盾。2014年,“12316”三农服务热线受理了180件举报事项,截止年底已全部回复或办理完毕。2014年全省累计受理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3218起,调处解决3198起,占总数的99%。修订完善了《省农牧厅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了征求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的渠道,增强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时效性。
下一步,省农牧厅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心,坚持执政为民,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不断创新农业行政管理方式,着力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