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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畜牧局积极开展兽药质量管理规范(GSP)试点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4
为进一步提高兽药经营、使用环节产品质量,保障动物用药安全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安全。胶州市畜牧局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自2007年10月份开始全面进行兽药GSP试点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整体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争取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兽药经营企业全面达到兽药GSP标准。
  1、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胶州市畜牧局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把推进兽药GSP工作与兽药企业监管、兽药市场日常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兽药监督员队伍,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整体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力争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总体目标。
  2、明确职责。胶州市药检所要做好对辖区内的兽药GSP试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搞好试点单位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实施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
  3、试点工作要严把审查关,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质量。
  目前,胶州市已有6家兽药经营企业已进行兽药GSP建设工作,争取明年通过兽药GSP验收工作。(胶州市畜牧局: 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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