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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畜牧局联合环保共同推进畜禽养殖场(户)生态化治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31  来源:舟山市畜牧兽医局  作者:夏磊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4
核心提示:为全面落实新一轮畜禽养殖场(户)生态化治理任务,有力助推新区畜牧业转型升级,日前,我市畜牧局通过明确部门职责,不断加强对接,联合环保部门共同推进全市养殖场(户)生态化治理工作。我市要求各地加强领导,一是根据“抓治理、优服务、促转型”的工作要求,在前期“联村联场”的基础上,按照两分离、三配套、截污纳管、好氧堆肥、厌氧产沼、生态消纳等多种措施,落实“一场一策”,全面展开辖区内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工作。二是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专家参与、听取周边群众意见

为全面落实新一轮畜禽养殖场(户)生态化治理任务,有力助推新区畜牧业转型升级,日前,我市畜牧局通过明确部门职责,不断加强对接,联合环保部门共同推进全市养殖场(户)生态化治理工作。

我市要求各地加强领导,一是根据“抓治理、优服务、促转型”的工作要求,在前期“联村联场”的基础上,按照两分离、三配套、截污纳管、好氧堆肥、厌氧产沼、生态消纳等多种措施,落实“一场一策”,全面展开辖区内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工作。二是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专家参与、听取周边群众意见等方式,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确保治理一批,验收一批。市畜牧局将于近期联合环保部门成立督导小组,对治理达标的养殖场(户)进行联合督导,确保治理达标,生态提升。三是建立健全定期评估的工作制度和协作机制,落实乡镇的实施主体和种养业主的治理主体责任,采取定期巡查、明察暗访以及群众监督等多种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防止治理后反弹,确保运行、监管、准入等机制长效运行。四是要求各地组织农业干部专家,采取现场培训、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与指导。对列入关停的养殖场,要充分考虑主体意向,切实做好转产转业技术指导和帮扶工作,帮助养殖户转养殖为种植,转“猪棚”为“瓜棚”、“果棚”和“菜棚”,尽可能使其转产不减收、转业不失业。对于完成治理较好的养殖主体,要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带动其他养殖业主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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