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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禽市场动物防疫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3
合肥市南七附近阳光家禽市场,在销售家禽时无消毒设施,无隔离设备,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11月23日凌晨,合肥市畜牧水产局执法人员在对全市农贸市场禽流感防控工作检查时要求该市场立即清理整顿。

  当前,已进入高致病性禽流感高发期。11月23日凌晨,合肥市畜牧水产局组织近百名执法人员对省城板桥、洪福、阳光等活禽交易市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当场纠正违规经营行为6起,补检活禽6000余只,封存处理病、死家禽15公斤。

  执法人员发现95%以上的活禽都能够做到凭活禽检疫合格证明在市场内销售。然而,位于南七附近的阳光家禽市场动物防疫合格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该市场内没有消毒设备,没有隔离区,家禽和其他农副产品混杂在一起销售,对城区的禽流感防控工作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为此,执法人员要求该市场清理整顿,否则予以取缔。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活禽及其产品时一定要看检疫证明,不要购买无检疫证明的活禽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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