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畜牧水产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做好牧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目前,牧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到整改提高阶段,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但还存在检查不彻底,被监管企业各项记录不全面、不规范,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监管工作记录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查找漏洞和死面、死角,确保全面完成牧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目标。
市畜牧水产局要求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部门要对生产基地、种畜禽、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整改,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记录和档案。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部门要填写牧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巡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情况。以上各种记录和档案应从2007年9月1日起开始记录,并要于11月25日前,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