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增强其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11月19日,胶南市卫生监督检验所对海青镇辖区的130余名生产、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从业人员进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知识、动物检疫及防疫知识培训,并对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集中审核。
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提高了生产、经营动物产品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增强了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视意识,提高了生产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为畜牧经济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胶南海青动监站: 闫韩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