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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强化五项措施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6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2
核心提示:近年来,诸城市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事关民生的大事来抓,通过强化五项措施,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一、狠抓检疫监管。一是狠抓养殖场监管。把养殖场分为ABC三类实施分类监管,不同类型的养殖场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确保在养殖场多、监管人员少的情况下实施有效监管。二是强化产地检疫。在肉鸡、肉鸭等家禽实施到场检疫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对该市生猪、牛、羊等家畜实施养殖户提前报检、官方兽医到场检疫的检疫程序,年内提高产地检疫率10个百分点。三是抓好屠宰检疫。严格执行畜禽进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

近年来,诸城市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事关民生的大事来抓,通过强化五项措施,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狠抓检疫监管。一是狠抓养殖场监管。把养殖场分为ABC三类实施分类监管,不同类型的养殖场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确保在养殖场多、监管人员少的情况下实施有效监管。二是强化产地检疫。在肉鸡、肉鸭等家禽实施到场检疫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对该市生猪、牛、羊等家畜实施养殖户提前报检、官方兽医到场检疫的检疫程序,年内提高产地检疫率10个百分点。三是抓好屠宰检疫。严格执行畜禽进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法定程序,进一步规范官方兽医监督管理水平。

二、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落实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入场、生产、出厂关,重点对屠宰企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进行整治,采取定期巡查和临时检查方式,督促企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畜牧投入品监管。坚持抽样监测、拉网排查和日常巡检相结合,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全市43家饲料生产企业、3家兽药生产企业、172家兽药经营单位实施包靠监管,同时制定全年抽检计划,每季度对被监管单位进行一次集中抽检,实现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全覆盖。继续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平台,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屠宰企业远程监控体系,逐步实现从养殖到屠宰全程实时监控。

四、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落实该市政府印发的《诸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完善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二是研究制定《诸城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现场认定、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三是积极引导、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规定,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补贴工作,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厉打击收购、买卖、贩运、加工病死畜禽和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继续实施对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始终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今年重点对养殖环节冷库存储病死畜禽行为进行清查整顿,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各类有关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创新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立体化监管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作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方位监管。 (赵汉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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