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美国生猪价格保险实施规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4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73
核心提示:根据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的规定,在美国所有开办生猪价格保险业务的州,其辖区内任何从事生猪养殖的养殖户都可以申请购买该款保险产品,但一个农场每年最高承保的生猪头数不超过3.2万头,每个保单不超过1000头。养殖户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参保申请,但该保单须在农业部风险管理局审批同意的次日生效。投保时,养殖户首先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生产情况在4个保险期间(13周、17周、21周和26周)内进行选择,同时选定保险的保障水平(70%~100%)。农业部风险管理局根据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瘦猪肉保单到期日期货价格、固定

根据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的规定,在美国所有开办生猪价格保险业务的州,其辖区内任何从事生猪养殖的养殖户都可以申请购买该款保险产品,但一个农场每年最高承保的生猪头数不超过3.2万头,每个保单不超过1000头。

养殖户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参保申请,但该保单须在农业部风险管理局审批同意的次日生效。投保时,养殖户首先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生产情况在4个保险期间(13周、17周、21周和26周)内进行选择,同时选定保险的保障水平(70%~100%)。

农业部风险管理局根据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瘦猪肉保单到期日期货价格、固定膘重比0.74和农民选择的保障水平(a)计算得到该保险合同的保障价格,即保障价格=保障水平a×瘦肉期货价格×0.74。一旦市场价格低于保障价格,投保人便可从该项保险中获得相应补偿。

美国农业部对该款价格保险产品提供13%的保费补贴。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