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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信贷工作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48
各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猪产业发展的金融扶持力度,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64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89号)文件精神,现就全省各行、社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中国金融大典

  一、提高对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信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5月份以来,全国猪肉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中央、省从政策扶持、防疫、储备、保险和担保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副食品市场供应。生猪产业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满足人民生活需求、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省生猪产业发展正处于散养向规模养殖转变的关键时期,资金需求量大,加强金融扶持力度至关重要。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正确处理好自身经济效益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作为支持“三农”的重点,研究制定信贷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服务到位,及时满足养殖户(场)的发展资金需要,千方百计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缓解生猪等“菜篮子”商品供求矛盾。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生猪生产关键环节的信贷扶持力度

  要在遵循商业可持续信贷和风险可控原则的前提下,集中资金,简化手续,加大投放,不断创新贷款服务方式,满足不同主体的信贷资金需求,加大对良种繁育、饲料生产、防疫服务、屠宰加工、销售储备和现代化生猪生产技术等生猪生产产业链中关键环节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有提高生猪生产潜力的现有养殖户、规模养殖大户和规模企业的发展,

  (一)做好农村散养户的信贷服务。要加强做好农村养猪散户调查统计工作,对其养殖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充分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信贷政策,及时发放农户小额贷款或联保贷款,提高养猪积极性。

  (二)重点支持规模养殖户的发展。鼓励和引导生猪生产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优先支持“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规模化生猪生产的各类主体。加大新品种、良种繁育培育支持力度,积极推广科学饲养技术,提高饲料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养殖成本。

  (三)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贷服务。对协会、合作社等农村各类养殖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提供信贷资金服务,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等规模化生猪生产模式的发展。

  (四)积极帮助养殖场(户)抵抗风险。对因发生市场价格波动、猪瘟或蓝耳病等疫情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拖欠贷款的生猪养殖户和企业,要通过贷款展期和适当追加贷款投入,主动帮助其重新获得资金,组织恢复和扩大生产,最大限度降低各种风险、灾害影响。

  三、创新贷款品种,改善信贷服务措施

  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统筹规划信贷投向,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创新贷款品种,制定切实可行的信贷措施,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生猪生产企业和养殖户,要适当简化贷款手续,使资金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到位。

  要积极开办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建立同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机制。对保险机构提供的生猪养殖业保单,采取保单质押贷款方式,按照保单价值的70%以内给予贷款授信;对担保机构提供生猪养殖业贷款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同时,要延伸生猪生产类贷款范围,扩大信贷投放。

  四、加强部门协调和合作,共同做好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信贷工作

  各地农牧主管部门要全面把握、主动提供当地生猪生产发展的信息,及时掌握生猪养殖户、企业以及生猪生产产业链中的信贷需求和信贷投放情况,主动加强与农业保险部门联系,负责引入农业保险机制,并加强同地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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