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为推进这项工作,市农委坚持“因地制宜、短期试点与长期规划相结合”的思路,分类指导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因地制宜探索无害化处理试点模式。结合我市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在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以规模养殖为主的黔江区,整合公益服务资源,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纳入该区餐厨垃圾处理场子项目进行建设,并配套建设了病死猪收集点,按照“委托处理”要求探索了“餐厨垃圾配套”处理模式;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以散养为主的忠县,争取三峡移民后续资金启动了处理场及收集体系建设,按照“纯公益”要求探索了“政府主导运作”处理模式;在城市发展新区以规模养殖为主的合川区,按照每个处理点辐射周边4-5个镇街要求在养殖场建设处理点,探索了“养殖场自建自营、政府适当补贴”处理模式;在城市发展新区规模养殖和散养并重的荣昌县,通过政府投资建设了3个处理场,通过“公益服务”外包向企业购买病死猪收集处理服务,探索了“企业化运作”处理模式;在都市功能核心区的市无害化处理场,更新建设了2套高温生物降解设备,开展了处理工艺比对试验、培训和示范,探索了市区“代作处理”处理模式。 二是制定无害化处理试点配套政策。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整合生猪调出大县、规模化标准养殖、生猪保险和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项目资金3765万元,用于无害化试点工作。协调保险部门,增加生猪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覆盖面,把实施无害化处理作为病死猪出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从源头上防止买卖和乱扔病死猪行为。 三是加快建立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对32.4万头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向非试点区县推广无害化处理工作。近期,我市将出台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17年,构建形成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