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检疫费不要交啦,太好了,单此项今年我就可节本增收1万多元呢” 。3月6日早晨6点,在景宁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室准备交费的生猪贩运户叶陈华惊喜地说道。
据悉,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我国从1992年开始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为了更进一步的促进畜牧行业的发展,2014年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我国将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其中就包括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景宁县畜牧兽医局自收到农业部办公室《关于落实免征和取消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文件学习,并及时主动向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进行汇报、沟通,针对景宁县畜牧业养殖情况和屠宰状况,全部符合免征条件,经财政局和发改局共同研究同意,决定全面停止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的收取。
景宁县畜牧兽医局负责检疫监督的同志高兴地说,免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是党和国家又一项贴心的惠农政策,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