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梧县人民政府举行生猪屠宰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将县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能移交到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会上,苍梧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县商务局局长分别在移交文件上签字,完成职能交接手续。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4年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苍发〔2014〕19号文件精神,在完成职能交接后,苍梧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相关法律法规职能和服务性职能等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承担。
通过职能调整,将有助于解决生猪屠宰环节由多部门管理而造成责任不清、执行力分散等问题。会上,县水产畜牧兽医局领导表示,将尽快理清思路,学习和借鉴商务部门先进经验及做法,开拓创新,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和提升全县生猪肉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苍梧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将依法履行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及日常监管任务,有效促进全县生猪发展和屠宰监管工作,为全县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生猪肉食品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