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认真抓好动物产品质量,推动养殖业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月份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月活动,9月以来继续开展畜禽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市渔政支队、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小组,深入十二个县(市、区)开展指导与督查。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全市通过农业155服务网络、有线电视,技术人员入村进场宣传咨询、发放宣传单和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养殖户依法生产的自觉性。全市开展以健康养殖、安全用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58场次,接受养殖户咨询1.65万人次,举办培训班63期,培训养殖户1.21万人次,发放各种宣传单和科学养殖用药资料3.56万份。
三是实施源头管理。指导养殖者依法生产、科学生产,落实养殖场质量管理、生产日志等制度。开展养殖环节兽(渔)药使用监管,对动物产品主要养殖区、养殖场和主要养殖品种用药情况进行巡查,采取现场存药检查和产品药残抽查相结合。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全市养鳗场、重点养殖场、兽(渔)药经销店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对所有检查进行详细记录。8月以来,全市共组织各项食品安全检查1530次,开展联合执法339次,出动人员1660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94家次,兽药使业企业146个,查处违规经营企业14个,涉案药品价值284.7万元。查处违规使用药物2起,罚款2万元。
五是加大抽检力度。全市已开展畜禽产品、未加工鲜奶等样品送检,共送检未加工鲜奶18份、禽产品11份、生猪产品45份,检测生猪“瘦肉精”尿样364份,阳性率为0。开展水产品甲醛快速检测4834份,合格率100%。完成农业部鳗鱼产品质量安全检测8份,药残检出率为0。开展普通淡水养殖品种检测12份、无公害产地的水产品抽检5份、水产品批发市场抽检2份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