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祁门县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到该县安凌镇菖蒲村枣树组村民潘顺胜家中,将1000元保险赔偿款交到他手中。潘顺胜激动地说:"花12元钱参保赔偿1000元,国家农畜产品投保政策真是好,为我们养殖户安全生产解决了后顾之忧。"
据了解,潘顺胜家饲养能繁母猪3头,年出售仔猪75只,每年出栏肉猪10头,是安凌镇生猪养殖大户。今年9月,在县财产保险公司和县兽医局的宣传动员下,为家中3头能繁母猪全部参保,但没想到不久就有一只母猪意外死亡,经县财产保险公司和县兽医局专家调查核实,他家这只能繁母猪符合赔偿条件,为他减少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