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6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青岛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通过建立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制度,促进政策扶持与商业化运作有机结合,分散生猪产业生产风险,提高生猪产业防灾防疫、抵御自然灾害和生产自救的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黄岛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动员区、街、村各方面力量, 有针对性地加大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民明确自己的利益和应承担的责任;引导广大养殖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增强广大养殖户养猪致富的信心。期间,共出动人员、车辆130余人次,发放明白纸380余份。
二是严格能繁母猪普查。由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带领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农户(场)饲养能繁母猪情况进行逐户(场)普查,并按规定的保险条件予以确认(包括品种、畜龄、防疫码、内部编码等资料)。期间,共普查能繁母猪养殖殖户289户,普查生猪1011头。(黄岛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刘洪成 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