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共查处饲料违法案件27起,罚没款156万余元。其中,生产或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无证生产、经营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饲料案件占到了总案件数量的81.4%。
主要原因为:
一是原料进货把关不严;
二是小料添加过程未严格按程序操作;
三是成品出厂前未严格按程序检验;
四是为了谋取利益未取得资质违法生产或经营饲料。
2015年,全市饲料执法将以《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为契机,服务于饲料生产企业管理升级、规范生产,助力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强化饲料贸易企业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生产、经营不合格饲料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