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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一起经营假兽药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49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一起经营假兽药案,同时还通报了其他四起典型案例。

    南湖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对当事人陈玉明经营的凤桥镇种植养殖咨询服务部进行执法检查中,当场查获盐酸金刚脘胺、阿莫西林原药、水溶性阿奇霉素人用药等各类违禁兽药36个品种,经依法调查取证,当事人被扣押的违禁药物价值贰万捌仟元。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该当事人陈玉明涉嫌经营假兽药、其行为给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南湖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于今年10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兽药36个品种和罚款陆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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