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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养猪企业倡议坚决不用“瘦肉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2

  要从自己做起,坚决拒绝使用“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违禁添加物用于畜牧业生产。日前,我省向规模养猪场(企业)发出“畜产品质量安全倡议书”
  这些养猪场(企业)承诺,做一个有社会责任心、有良知的社会模范规模养殖企业,不使用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合格与取得兽药GMP资格认证、没有生产批准文号的兽药及饲料添加剂,不销售使用违禁药物、兽药残留高、重金属超标、没有检疫合格证或病死畜产品,发现可疑的产品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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