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财政部、农业部、中国保监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降低能繁母猪养殖风险,促进生猪生产稳步发展,我区于10月中旬下发了《毕节地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由行署牵头,成立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人保财险公司、畜牧、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的联动机制,确保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有序开展。10月21日,在2007年全区秋冬种现场会上,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邓志喜就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10月底,中央、省及地区财政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47.1万元已下达各县市,全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全面推开。
为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地区畜牧兽医局和人保财险毕节分公司通力合作,按照行署要求制定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承保工作规程、财务处理规程和理赔操作规程,确保了全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有序和规范开展。各县市按地区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拟定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队,在深入基层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了能繁母猪的登记造册、检查鉴定和保单签订等工作。截至11月9日,全区已入保能繁母猪近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