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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农业局举办动物防疫法培训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1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7

     市农业局在东城影剧院举办《动物防疫法》培训班,邀请广东省动物防疫监督总所副所长、高级兽医师林琳讲授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市镇两级动物防疫机构人员,各镇街农办主任,各村(社区)动物疫病防治员及各牲畜屠宰场、家禽批发市场负责人共671人参加了培训。

    今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2008年1月起施行。该法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新《动物防疫法》施行,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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