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云南“全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云南猪肉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云南省商务厅及有关各部门共同参与配合,对楚雄州大姚县、姚安县、南华县、牟定县、楚雄市,曲靖市会泽县、宣威县、富源县、沾益县、麒麟区,昆明市呈贡县、晋宁县、石林县、五华区、盘龙区的17个定点屠宰场,2个生猪养殖基地,9个农贸市场,3个超市,4所学校食堂,3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经检查,州(市)县(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书、商务主管部门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均已签订完毕,生猪定点企业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已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城区生猪屠宰定点率达到100%,城区农贸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楚雄州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州政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配合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0月底,全州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13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2辆次,查出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3件,没收、销毁病害肉50.8公斤。
曲靖市把生猪屠宰纳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到10月20日止,全市共开展专项和联合执法检查682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份,检查企业4646户(其中屠宰企业30户),查出违法行为31起,查出病害病死猪肉、注水肉、不合格猪肉500公斤,不合格生猪27头,涉及金额6万多元。
昆明市及时制定了《昆明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工作目标、职责和要求,积极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止10月下旬,商务、工商、卫生、农业、动检、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共59次,出动人员784人次,车辆 120余台,查处违法案件10起,其中查处私屠滥宰点1个。没收并作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4头,猪肉3966千克,罚款7640元,没收所有违法屠宰工具。
通过专项检查,楚雄州、曲靖市、昆明市没有发现定点屠宰企业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的情况,现有定点屠宰场都有畜牧兽医部门驻厂检验检疫,确保了上市猪肉质量食用安全。其他13个州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不断推进,全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